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指示。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知识产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的贺信中,深刻阐明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原则立场、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工作重点。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强调,要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深化知识产权等领域改革。在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等等。这些重要指示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对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工作进行专业指导。《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新增多项知识产权中央事权,进一步优化了地方事权。李强总理对知识产权工作多次作出部署,强调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丁薛祥副总理也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特别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强调要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政策文件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新任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要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坚决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此外,在促进产业发展、推进普惠金融、建设高水平自贸区等多个政策文件中,也都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